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19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000101389748B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02200A010
违法事实: 2026年6月12日本机关对该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承揽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该工程的工程规模为155441.12㎡,现场正处于施工阶段,该项目实际在岗履职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4人,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3目“建筑工程、装修工程项目按照建筑面积配备: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不少于3人,且每增加5万平方米,应当至少增加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号C1602200A01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你单位15天内改正违法行为,处以250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2.5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田文杰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15
处罚公示期限: 202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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