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249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000101126390P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 |
| 违法事实: | 位于丰台区纪家庙东路与柳村路交叉口的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玉泉营车站土建施工合同段,建设单位是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你单位是施工单位。你单位在施工中存在以下问题:1、临时用电沿地面敷设的电缆线路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0.3条的规定;2、部分配电线路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7.1.2条的规定;3、配电箱的进线和出线与金属尖锐断口接触时未采取保护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3.16条的规定。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3条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其中1条为强制性条文,造成事故隐患。你单位在施工中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适用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对你单位处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2.000000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法定代表人: | 李啸华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4 |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8-08-24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