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291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凌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2110118MA7L0G1E3N |
| 违法行为类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6600A010 |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是房山区怡和北路3号院1号楼一层南侧局部、三层南侧、四至五层内装修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你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鸿发之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未标明合同价款,根据你单位提供的收款凭证和支付情况说明显示涉及到该工程劳务分包作业的合同价款为972584.43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你单位不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你单位上述行为属于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你单位该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公司法人岳超,无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该工程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本案调查中未发现北京凌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有违法所得,也未发现有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
| 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6600A010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你(单位)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对你(单位)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972584.43元)2.5%的罚款,罚款额为24314.61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2.431461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法定代表人: | 岳超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4 |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7-08-14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