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336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兴康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15795149043C |
| 违法行为类型: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32000B020 |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北京兴康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于2024年11月27日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专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并于2024年12月27日获批取得“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专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京)建检专字第20240069号。经本机关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资质提交的技术负责人汤洪泽、质量负责人高亚芹等2人的职称证书为虚假证书。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行为。你单位的违法情节符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32000B020的规定情形,在调查中,未发现你单位有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的适用情节。 |
| 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32000B020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你单位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检测机构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给予你单位警告,并处87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8.750000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法定代表人: | 宗建立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4 |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7-02-14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