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33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0001016367613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
违法事实: 你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是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土建施工06合同段的施工单位,2026年6月1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该工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平房停车场出入段线5号联络通道编号为A1-B2-C5的三级配电箱保护接地导体(PE)未与配电箱PE排连接,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GB55034-2022)中第3.10.1条中第一项的规定;2、平房停车场出入段线5号联络通道处编号为A(3)-B(18)的二级配电箱断路器相间绝缘隔板缺失,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中第6.3.8条的规定;3、平房停车场出入段线5号联络通道处编号为A(3) -B(18)的二级配电箱无分路标记,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中第6.3.18条的规定。你单位共违反了3条技术规程或标准,其中1条为强制性条文,可能造成触电、火灾等事故,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构成了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其他适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你单位处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吴言坤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26
处罚公示期限: 202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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