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36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华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440300MA5EC1A354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C1602200A010条
违法事实: 你单位深圳市华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位于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号的北京深圳大厦塔楼、地下室安全改造及装修工程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2026年6月19日进行执法检查时,该工程施工现场有施工人员78名,你公司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陈和明),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第二十七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企业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且人员数量应当至少满足下列要求:50 人~200 人的,配备不少于 2 人的规定。案件调查过程中,你单位及时对上述行为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截至询问前该项目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本案无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C1602200A010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深圳市华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5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陈荣华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24
处罚公示期限: 202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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