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497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上海共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310230596498718G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02200A010 |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是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北京安朴酒店室内精装修项目的劳务分包单位,2025年12月3日你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康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于2026月1月1日进场施工。2026年8月20日本机关进行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装修施工,你单位在场施工人员有101名,仅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盛伟君(证书编号:沪建安C3(2018)5543068)。你单位在该项目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第二十七条第2目的要求。截至目前,未发现该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上海共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构成未按照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上海共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有其他适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的情形。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02200A010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你单位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2.500000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 法定代表人: | 陈智华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24 |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8-09-24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