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50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骄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5689242236U
违法行为类型: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京建法〔2019〕8号附件)第C1623800C020条裁量基准
违法事实: 你公司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于2026年7月1日与出租人钱某签订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某房屋的《出租委托协议》前,未按规定向交易当事人书面告知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本案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处罚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京建法〔2019〕8号附件)第C1623800C020条裁量基准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北京骄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改正,处2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21135M
法定代表人: 王泽友
处罚决定日期: 2026-10-12
处罚公示期限: 2027-01-12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