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计划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同时,受首都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制约,我市将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租售并举、以...
2011年10月18日,市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明确了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和申请标准。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
2012年4月,我市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对本市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根据家庭收入水平不同给予租金10%-95%不同程度的补贴,提高承租家庭租金承担能力。同时规定公租房租金...
2011年12月22日,市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荐使用<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试行)的通知》(京住发字〔2012〕3号),附件中合同范本第五条规定租赁期内涉及房屋使用的各项费用中,物业服务费按...
2011年5月17日,市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227号),对公租房项目的认定及税收优惠的办理流程等作出了相应规定。文件明确,公共租赁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
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家庭人口 家庭构成 配租套型 1人 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2人 夫妻及子女...
(一)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当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0天前编制配租和运营管理方案,经批准后,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区县政府网站上公布配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套...
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须重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