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家庭赠与或出售自有住房满三年后,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所赠住房核定为家庭住房面积。将自有住房出售,所售出住房不核定为家庭住房面积,售房款核定为家庭资产。
依据《物权法》规定,物权变更必须遵循物权公示的一般原则才能发生效力,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汽车只有登记后方可判定汽车所有权的归属。如登记在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则应视为申请家庭成员所有。
返城知青退休回京的,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应同时在本市及原工作地核定住房、资产情况,知青原所在单位寄来的证明盖章后有效,审核机构如认为仍有异议,可到原工作地检查或发函当地政府请求协查。
申请家庭贷款购买住房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定期发布的同地段房屋再上市指导价格核定为家庭资产,但应扣除申请家庭合理的还贷、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
对申请家庭的资格复核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家庭申报:家庭按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家庭变动情况。 (二)街乡初审: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10...
市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到各区县上报的复审备案材料后,应会同社保、公安、地税、公积金等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资产情况进行数据比对核查,信息比对核查工作不计入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市级备案时限
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资格审核、年度复核工作中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申请家庭有不实申报行为的,应会同有关单位对家庭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间不计入资格审核工作时限。
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通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取得资格后,即进入轮候。复审是对申请家庭轮候期间的收入、住房、资产变动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的截止时间是到申请家庭通过区县组织的公开摇号,选择...
申请家庭选房后,一般由申请人与销售单位签订购房合同;拟由申请家庭其他成员签订购房合同的,申请家庭应当共同推举购房合同签约人,具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
不可以。申请家庭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一种保障住房方式。申请家庭如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可申请廉租住房;放弃申请廉租住房,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