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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名称: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等级: 一级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型海洋石油工程和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维修、改造等。
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海洋石油工程3项,工程质量合格。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技术装备: (1)4000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2)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400吨以上全旋转式或800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3)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75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备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文件要求, 1、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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