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质名称: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
| 资质等级: | 不分等级 |
| 承包工程范围: | 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
| 资质标准: |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
| 备注: | 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文件要求, 1、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