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住房保障信息,编制《北京市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即时更新,公民、法...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截至目前,自住型商品住房已经累计签约6万余套,对于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截至目前,全市保障性住房“四房合一”时遗留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备案家庭配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各区房源配售对象包括:一是项目所在区户籍无房家庭;二是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三是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其中,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住...
申请家庭情况有变化的,应及时登录网站进行变更。
各区可结合实际,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具体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选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为同住人。
其中,代持机构抵押融资只能专项用于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和运营管理。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全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