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028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151028358265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是位于大兴区魏善庄镇的大兴区魏善庄镇北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主楼)的总包施工单位。2023年12月1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该工程施工现场西侧露天存放的方木、脚手板等可燃物,未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2.2条的要求。2、该工程临时消防水泵供配电线路上设置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保护器,不能在火灾时保持不间断供电,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1.0.5条的要求。3、该工程教学主楼共4层,结构已封顶,未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楼四周未搭设水平安全网,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8.4条的要求。你单位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违反3条技术标准的行为,其中1条为强制性条文,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属于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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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你单位处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2.000000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000000021135M |
法定代表人: |
吕保明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07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6-04-07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