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03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博远嘉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6MA00254J2G
违法事实: 通过2026年3月12日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58号院9号楼1层106室的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2026年3月23日对你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孙**的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作为住房租赁企业,出租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顶秀金石家园3-1-1502[B]号房屋,通过查询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该房屋未按规定提交登记备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6年3月12日向你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建法改(市)字[2026]第010045号),责令你单位于2026年3月19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经复核,你单位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改正,复核结果为合格,该违法行为情节一般。认定你单位作为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未按规定提交登记备案的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处罚依据: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七条
处罚内容: 鉴于你单位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经责令改正后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经复核合格,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曲艺博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4-20
处罚公示期限: 2027-04-20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