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073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远江时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12MABQLKRNXP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北京远江时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于2024年3月6日在安居客网站(https://beijing.anjuke.com/prop/view/A6803910566?from=Web_Broker_ShopPage_ershoufang&index=0)对外发布了一条名称为“长安府运河畔 副中心独栋现房别墅 新出特价房欢迎电联”的出售房源信息。经进一步调查,该房源对应的房屋实际是位于通州区榆景苑64幢、65幢、66幢、73幢、74幢、75幢、79幢、80幢、81幢、83幢、85幢、86幢、88幢、89幢、90幢、91幢、92幢、94幢、98幢、99幢的澜庭景园(一期),为一手期房,开发单位为北京桓丰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未与上述房屋开发公司等单位签订委托销售合同。你单位上述行为已构成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且违法情节一般,符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C1624100C020的规定情形,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
处罚依据: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处罚内容: | 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改正,给予你公司处以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20000.00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肖月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6-03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5-06-03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