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24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润邦润家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56977183531
违法事实: 你单位从事北京市朝阳区垂杨柳北里35幢西单元8号房屋的住房租赁经营活动,在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未按期向承租人退还剩余押金,你单位属于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上述行为已构成未按期退还剩余押金的违法行为,此事件中相关责任人已离职。本机关于2025年8月15日向你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你单位已在限期内进行了整改,经本机关复查,整改合格。本案无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处罚依据: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2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元): 2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张兴全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09
处罚公示期限: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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