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29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建信住房租赁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8MA0199X876
违法事实: 经查,你单位建信住房租赁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未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0日向你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为京建法改(市)字[2025]第010260号),责令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前改正该行为。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3日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复核,你单位已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了违法行为,复核合格。以上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处罚依据: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六条
处罚内容: 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曾鹏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2
处罚公示期限: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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