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297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建信住房租赁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8MA0199X876 |
| 违法事实: | 经查,你单位建信住房租赁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未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0日向你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为京建法改(市)字[2025]第010260号),责令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前改正该行为。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3日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复核,你单位已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了违法行为,复核合格。以上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六条 |
| 处罚内容: | 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元): |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法定代表人: | 曾鹏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0-22 |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6-10-22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