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 |
你单位北京丽兹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于2024年9月8日在安居客网站(https://beijing.anjuke.com/prop/view/S3048319767682051?auction=221&hpType=27&entry=102&position=9&kwtype=comm_one&now_time=1726625549&spread=commsearch_c&epauction=&stats_key=2825609b-0e37-4497-8acf-ff34594f1b45_9&from=from_esf_List_search&index=9)对外发布了一条名称为“中国院子中式一期,诚意出售,随时可看,五居室设计”的出售房源信息。经进一步调查,该房源对应的房屋实际位于通州区潞城镇普欣南里**号楼-1至2层**,为存量房,你单位未与上述房屋产权人签订委托销售合同。你单位上述行为已构成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且违法情节一般,符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C1624100C020的规定情形,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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