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31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自如寓(北京)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228MA005HNQXF
违法事实: 你单位自如寓(北京)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作为住房租赁企业,于2025年9月20日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监管平台针对备案编号为ZL2025朝224991号的住房租赁合同所生成的押金账单,金额为5353.95元,应收日期为2025年9月20日,截至2025年10月10日检查时,该账单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监管平台显示的状态为待缴纳,该笔押金没有及时存入专用存管账户(第三方专用账户)进行押金托管。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住房租赁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押金托管的行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10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建法改(市)字[2025]第010258号),责令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3日前改正违法行为。自如寓(北京)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了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13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复核合格。自如寓(北京)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了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处罚依据: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六条
处罚内容: 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孟月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0
处罚公示期限: 202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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