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3]第010429-2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王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违法事实: | 你作为北京链家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在为坐落朝阳区将台乡驼房营将府家园北里122号楼5层2-502房屋提供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过程中(具体从事该服务的为北京链家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第一分店),于2021年4月22日与出卖人郑罡、买受人郭晨签订合同编号为100008857131的《房屋买卖业务签订文件合订本》(内含《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补充协议》《房地产经纪服务事项告知书》《网上签约授权委托书》等附件),其中约定交易价款合计为688.6万元,并以此价款为基数计取居间代理费。后又协助交易当事人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于2021年5月11日在存量房网签系统中按照245万元的网签总金额录入信息,并于2021年5月27日打印生成网签合同(合同号C2112457)。你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
处罚依据: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 |
处罚内容: | 责令王辰在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处10000.00元的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11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4-08-11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