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朝房)字[2024]第600004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德信源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9MA04GGYC6U |
违法事实: | 2024年6月25日,你单位办理了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变更前,你单位名称为北京德信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经纪服务。变更后,你单位名称为北京德信源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住房租赁,不包括房地产经纪服务。你单位针对北京市朝阳区黄渠四区3号楼1单元1501房屋,于2023年9月14日与周某倩签订了《北京市房屋委托代理合同》,于2023年11月5日与李某男签订了《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你单位在签订上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未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 2024年12月11日,执法人员向你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4年12月20日,经复核确认,你单位已改正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处罚内容: | 对你单位处1万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高宝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1-08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6-01-08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