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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朝房)字[2025]第60003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爽
行政相对人代码:
违法事实: 你作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湖光中街1号1302号房屋出租人,将该房屋出租给智航利洋(北京)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你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未按规定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处罚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03
处罚公示期限: 2026-07-03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