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朝房)字[2025]第60004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响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5082837372M
违法事实: 你单位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于2024年12月10日与承租人签订《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北京市朝阳区城锦苑2号楼4单元1402房屋作为人员居住场所使用,未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处罚依据: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七条
处罚内容: 鉴于你单位已改正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侯响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02
处罚公示期限: 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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