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朝房)字[2025]第600043-1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侯响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违法事实: | 你在北京响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一案(案件编号:京建法罚(朝房)字[2025]第600043号)中,系该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你单位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于2024年12月10日与承租人签订《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北京市朝阳区城锦苑2号楼4单元1402房屋作为人员居住场所使用,未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七条 |
| 处罚内容: | 鉴于你单位已改正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基准编码: C1671100T)的规定,本机关已决定对你单位不予行政处罚。鉴于你系你单位在本案中的相关责任人员,积极配合改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元): |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9-02 |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6-09-02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