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朝房)字[2025]第600059-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笑蕾
行政相对人代码:
违法事实: 北京首嘉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承租人签订《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北京市朝阳区北京香颂301-2-803作为人员居住场所使用,未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作为经办该笔业务的工作人员,你是本案的相关责任人员。该单位已于2024年6月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后经营范围包含住房租赁,不再包含房地产经纪业务。该单位向本机关提交近期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以及该单位作为住房租赁企业已对近期签订合同进行备案的证明。
处罚依据: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七条
处罚内容: 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8-22
处罚公示期限: 2026-08-22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