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朝房)字[2025]第60007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众诚佳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5MA01UH2436
违法事实: 北京众诚佳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处罚依据: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十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元): 10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清志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21
处罚公示期限: 2027-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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