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昌建)字[2026]第64000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恒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4MAC2E7RG9Q
违法事实: 根据日常巡查,2026年04月08日本机关对你单位涉嫌存在未建立业务记录制度,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的行为以立案。 通过2026年04月08日现场检查和2026年4月20日对北京恒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雨的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北京恒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建立业务记录制度,租赁信息档案未及时、规范归档,房屋租赁档案仅业务员留存,存在未建立业务记录制度,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的行为。 本机关于2026年04月08日对你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为:京建法改(昌建)字[2026]第640041号),要求你单位于2026年04月15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你单位于2026年04月13日报送了整改报告。经复核,你单位已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了上述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内容: 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魏芳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5-21
处罚公示期限: 2027-05-21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