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房屋管理 > 房屋租赁服务 > 行业处罚信息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昌建)字[2025]第64004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兴商房地产经纪中心有限公司昌平一分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4735574515E
违法事实: 根据《住建委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单》昌建租字[2025]第001号,2025年6月11日,本机关对北京市兴商房地产经纪中心有限公司昌平一分部涉嫌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并进一步展开调查取证。 通过2025年6月13日对北京市兴商房地产经纪中心有限公司昌平一分部委托代理人张雅请的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北京市兴商房地产经纪中心有限公司昌平一分部在未经房屋的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外发布位于昌平县城区镇北城根8号楼1单元5层13房屋出售信息(由于房屋产权证取得较早,房屋地址中的昌平县实际地址为昌平区)。上述房源信息由北京市兴商房地产经纪中心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梁琪(非房地产经纪人员)发布,信息卡号为0399462。北京市兴商房地产经纪中心有限公司昌平一分部存在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 本机关于2025年4月29日向北京市兴商房地产经纪中心有限公司昌平一分部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建法改(昌建)字[2025]640116号),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该单位及时下架了上述房源信息。经复核,符合责令改正要求。
处罚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给予你单位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元): 2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李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16
处罚公示期限: 2026-07-16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