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通建)字[2026]第65000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家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2MA02B2T769
违法事实: 经查,你单位北京家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21年5月17日,经营范围包含“住房租赁经营”,作为住房租赁企业于2025年6月17日与承租方桑雪微就北京市通州区京铁潞园2幢2单元301【A】号房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H-ZK75894202506170002)。截至2026年3月11日本机关现场检查时,你单位未按规定在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你单位北京家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6年3月11日向你单位北京家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为京建法改(通建)字[2026] 第650035号),责令你单位北京家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前改正该行为。2026年3月25日经本机关现场复核,你单位北京家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在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完成备案,复核合格。 你单位北京家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且违法情节一般,符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71200B010的规定,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北京家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处罚依据: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内容: 给予你单位15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元): 15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田春环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4-03
处罚公示期限: 202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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