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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顺建)字[2023]第66015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金色时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3795109623G
违法事实: 2023年7月10日, 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执法科接到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市场管理科移转线索: 北京金色时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为禁止交易的房屋(顺义区张庄家园13号楼四单元1102室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 北京金色时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的规定。 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执法科于2023年7月10日10时25分经批准立案后对此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通过2023年7月12日对北京金色时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授权委托人佟义博的询问调查以及调取相关资料查明: 北京金色时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编号:京经纪(2006)第4264号。 北京金色时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5日与买卖双方签订了该处房屋(顺义区张庄家园13号楼四单元1102室)的居间服务合同, 并指导服务买卖双方签订了该处房屋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编号:A2203464,但在合同第二条以及房屋状况说明书中, 未明确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授权委托人明确表示该处房屋交易时未取得权属证书);且有顺义住建委市场科现场检查笔录为证,该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六)项规定以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的规定, 北京金色时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存在为禁止交易的房屋(顺义区张庄家园13号楼四单元1102室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 北京金色时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该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经纪人员是佟义博,佟义博已取得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业务员)编号:0020238。 该行为违法情节一般,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无其他从轻从重情节。 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于2023年7月14日向当事人北京金色时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和佟义博分别送达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当事人对其存在为禁止交易的房屋(顺义区张庄家园13号楼四单元1102室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没有异议。 截至2023年7月21日,当事人未提出进一步陈述和申辩的意见,也未提出听证的要求。 认定北京金色时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晰,违法证据确凿,违法情节一般。
处罚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
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十日改正并对北京金色时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处以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刘胜秋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07
处罚公示期限: 2024-08-07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