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兴建)字[2024]第680057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优居优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5MA01FTR19C |
违法事实: | 北京优居优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没有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由员工马再春(身份识别卡号:0334513)通过北京安居客网(https://bj.zu.anjuke.com/)以北京优居优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了一条“首座御园三期 边户三居 好房就在一瞬间 诚心出售”的二手房源信息。2024年8月27日本机关对你单位委托代理人进行询问,你单位对上述事实均予认可。你单位上述行为已构成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其他适用较轻或严重的处罚情节,违法情节一般。 |
处罚依据: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北京优居优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20000.00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杨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20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5-09-20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