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兴建)字[2025]第68007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华商兴晟置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5MA7EEBU85T
违法事实: 在2025年12月10日北京市大兴区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成立日期为2022年01月04日,主要从事住房租赁业务,截至检查当日,未向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备案。上述行为属于住房租赁企业未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备案的行为。你单位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了违法行为,本案无其他从轻或从重情节。
处罚依据: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内容: 给予你单位人民币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元): 15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王艳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19
处罚公示期限: 2027-01-19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