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房建)字[2026]第69006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228MA001HEP2E
违法事实: 根据2026年8月20日委内住房租赁工作专班移转线索,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6年8月21日予以立案,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为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17-02-10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11#住宅楼9层2单元-901房屋时提供居间服务,在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时未提前书面告知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服务内容等事项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 通过2026年8月26日对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马忠喜的询问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在与承租人续租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17-02-10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11#住宅楼9层2单元-901房屋期间,未按规定履行押金托管、租金监管。
处罚依据: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六条
处罚内容: 对单位可处2万元罚款
罚款金额(元): 2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周艺君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9-24
处罚公示期限: 2027-09-24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