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海房)字[2025]第76004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泓合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8MA01XM5Y89
违法事实: 海淀区房屋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3日对你单位在“58同城”网站上发布房源信息的相关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该网站上发布了标题为“友谊社区精装独卫 苏州桥 中关村 北理工 人民大学”房源信息但未如实公示收费事项和标准、投诉受理电话的信息。2025年11月4日本机关对你单位涉嫌未遵守相关公示要求一案予以立案。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6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编号为京建法改(海房)字[2025]第760046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2025年11月10日前改正上述行为,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11日进行复核,你单位已按照《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要求,在“58同城”网站上公示了收费事项和标准、投诉受理电话,认定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改正了上述行为。
处罚依据: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 可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罚款金额(元): 1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凤召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8
处罚公示期限: 202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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