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海房)字[2024]第760067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链家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5778630759T |
违法事实: | 北京链家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北京市海淀区大河庄苑4号楼3单元1303房屋的买卖提供经纪服务,为朱志刚、周雨铭规避房屋交易税费,协助朱志刚、周雨铭等人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变更出售方协议书》、《变更协议书》等合同,协助办理网上签约手续,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了便利。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你单位送达了编号为京建法改(海房)字[2024]第760078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11月4日前改正上述行为。你单位按照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要求,于2024年11月1日对改正了上述行为,并提供了书面整改情况报告。2024年11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复核,你单位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按要求改正了上述行为。 |
处罚依据: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 |
处罚内容: | 对你单位处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30000.00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蒿玉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2-13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5-12-13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