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丰房)字[2026]第77000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融创置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5700141728N
违法事实: 你(单位)作为住房租赁企业,在委托代理的丰台区马家堡东路86号1单元307号(《股东新村住宅使用合同》显示房屋坐落:丰台区马家堡东路86号3层07号)住房租赁业务中,存在住房租赁合同未按规定提交登记备案的问题。你(单位)存在的上述问题属于住房租赁企业未按规定提交登记备案的行为。针对上述行为,本机关于2026年3月6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建法改(丰房)字[2026]第770032号),责令你(单位)于2026年3月9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6年3月10日,经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北京融创置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提交的《北京市住房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备案证明编号:ZL2026丰020001号)进行复核发现,北京融创置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3月9日,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在线签约,将丰台区马家堡东路86号1单元307号(房间D)(《股东新村住宅使用合同》显示房屋坐落:丰台区马家堡东路86号3层07号)住房租赁合同提交登记备案。你(单位)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已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责令改正通知书中所列的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你(单位)已改正上述住房租赁企业未按规定提交登记备案的行为。
处罚依据: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五条,住房租赁企业、以自有住房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出租房屋的,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在线签约,自动提交登记备案;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即时通过平台变更相关信息
处罚内容: 给予北京融创置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元): 20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淑清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18
处罚公示期限: 2027-03-18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