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丰房)字[2026]第770026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启致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6MAK8H26FX5 |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为商品房现房“越秀星樾”项目提供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中,通过视频号等网络平台渠道发布房源信息,无法提供委托人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你(单位)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你(单位)存在的上述问题属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针对上述行为,本机关于2026年7月30日15时30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建法改(丰房)字[2026]第770075号),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2026年7月30日16时30分,北京启致科技有限公司提交《整改报告》显示:已暂停对外发布“越秀星樾”项目相应的房源信息,承诺在今后的业务工作中,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委托材料,获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再行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依法合规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
| 处罚依据: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
| 处罚内容: | 给予北京启致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元): | 20000.00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赵玉卓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07 |
| 处罚公示期限: | 2027-08-07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