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083号 |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出具的的项目名称为:某鉴定报告,存在以下问题:1、未考虑墙体高厚比超限,影响整栋建筑的安全性等级结果,综合安全性等级结果不变,不符合《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T637-2024第6.2.5条;2、缺少屋盖系统检测鉴定内容,不符合《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DB11/ T637-2024第9.2.1条。你单位构成了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开展检测、鉴定活动的违法行为。本案无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59900A010 |
| 处罚类别: | 罚款,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 处罚内容: | 责令你单位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你单位1.25万元罚款,暂停承接相关业务4.5个月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元): | 12500.00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7-21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