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225号
违法事实: 你单位***公司是***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在2026年4月进场施工人员4人,现场未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要求,构成了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本案无减轻、从轻或从重情节。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02200A02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你单位30天内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你单位处7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元): 75000.00
处罚机关: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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