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430号 |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作为北京市海淀区的***项目外墙装修及室内装修专业分包单位,于2026年1月28日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司签订了外墙装修及室内装修专业分包合同,工程合同价款为19772038.26元,管理人员花名册显示史**为项目负责人、任**为技术负责人、强**为安全员、崔**为质量员。你单位于2026年3月进场施工,现场检查时施工已完成。经查询发现项目经理史**的工资2026年2月以前由***公司发放,2026年3月以后由***公司发放,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2026年2月以前在***公司,2026年3月以后在***公司;技术负责人任**的工资2026年3月以前由***公司发放,2026年4月以后由***公司发放,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2026年3月以前在***公司,2026年4月以后在***公司;安全员强**的工资、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均在***公司;质量员崔**的工资、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均在***公司。以上情况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情形,你单位上述行为已构成转包工程。丁**是你单位上述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无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本案调查中未发现你单位有违法所得。你单位在该工程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本案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减轻、从轻或从重的违法情节。 |
| 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3200A010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处工程合同价款(19772038.26元)0.625%的罚款,罚款金额123575.24元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元): | 123575.24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6 |
| 关 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