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部分房屋拆迁单位房屋拆迁资格的通知 京建发〔2014〕290号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1日 浏览次数: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暂停部分房屋拆迁单位
房屋拆迁资格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房屋拆迁单位:
根据《关于修订<北京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拆〔2003〕308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各区县房屋征收拆迁管理部门开展了2013年度全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年审工作。截至规定时限仍有部分拆迁单位未申报年审材料,根据《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决定对未申报年审材料的房屋拆迁单位实施暂停房屋拆迁资格,暂停时限为三个月,暂停期限内不得承接新的房屋征收拆迁项目。暂停时限结束后仍未上报年审材料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暂停拆迁资格房屋拆迁单位名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7月31日
京建发〔2014〕290号附件
暂停拆迁资格房屋拆迁单位名单
北京昌泰兴业地产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北京中坤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王开建业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鑫海远拆迁有限公司
北京正权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北京晨理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多亮多物业管理中心
北京中蓬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北京浩鸣拆迁有限公司
北京京密拆迁服务中心
北京京西时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北京茂林森房屋拆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津河拆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盛德纪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北京市远航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北京硕方兴业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兴华恒达拆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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